第 71 章(1/2)
第 71 章
第七十一章
解微明先斷了氣。
解執安仍舊低着頭,像是不知道。
他握着藍布的一端,等那只已經失去力氣的手替自己束發。毒沿着脖頸爬上臉,皮膚下浮出黑色細線。
珠珠蹲在幾步外:“他死了。”
“沒有。”
“沒有呼吸。”
“他會。”
“不會了。”
解執安擡起頭,伸手探解微明鼻息。他試了很久,又把手按在對方胸口,仍沒有等到心跳。
“壞了。”他說。
像那只養不活的狼崽。
珠珠以為他會像當時一樣擰斷脖子,再随手丢開。解執安卻把解微明抱起來,拍了拍後背。
“醒。”
沒有反應。
他加重力氣,拍得傷口不斷湧血:“醒。”
姜雲收起劍:“沒用了。”
解執安看向衆人,眼裏第一次出現真正的慌亂。他能認出受傷,認得饑餓,也知道什麽東西快要死。可解微明一向比他聰明,知道許多他不知道的事,似乎不該跟那些東西一樣壞掉。
“救。”他對珠珠說。
“你剛才不讓我救。”
“現在救。”
珠珠搖頭:“來不及。”
解執安抓住珠珠衣領,把人整個提起來。叔己的鞭子立刻纏住他手腕,他卻沒有攻擊,只重複:“救他。”
珠珠看着解微明腹部的傷。即使早些動手,也未必救得回來。
“我救不了死人。”
解執安手上慢慢松開。
他把珠珠放回地上,又坐到解微明旁邊。他似乎終于接受眼前的人不會再醒,臉上的慌亂也随之消失。
“騙子。”
這是他留給解微明的最後一句話。
解執安體內的毒很快發作。他沒有向珠珠求救,只把解微明的手放到自己頭上,然後靠着椅腳閉上眼。
直到呼吸停下,兩人仍抓着同一條藍布。
地窖裏的賬房活了下來。
他被擡出去時一直哭,說自己再也不敢替賭坊做假賬。沒人知道這句話能管多久,縣衙卻只能先把人收押,再重新查他牽涉的舊案。
解微明死後,案卷庫房裏找到一只上鎖的木匣。
匣中沒有命令,也沒有認罪書,只有十幾張寫着人名的紙。每張紙後都記着案情和判決,字跡工整。被解執安殺死的人,名字下方都多了一道短橫。
最後一張是陳慶。
陳慶名字下沒有橫,只有一團被水暈開的墨。
葉茗翻遍木匣,也沒找到解微明明确叫人去殺的證據。
“這樣算查清了嗎?”叔己問。
“查清了一半。”葉茗道。
“哪一半?”
“人是解執安殺的。”
“另一半呢?”
葉茗看着那些紙:“另一半沒有證據。”
叔己不服:“大家都知道是怎麽回事。”
“知道和能寫進判詞裏不是一回事。”
“人都死了,還要什麽判詞?”
“正因為死了,才不能由活着的人想怎麽說便怎麽說。”
縣衙暫時由縣丞接管。縣丞不願沾這件事,只想盡快結案,判定解執安獨自殺人、挾持并殺害縣令。至于解微明與他的聯系,因沒有證據,一概不提。
書吏卻不願意。
他跟了解微明六年,親眼見縣令得罪鄉紳,查虧空,頂着州府壓力把多收的稅退回百姓手中。若只寫解微明暗中指使殺人,仿佛那些真正做過的事也全是假的;可若只寫他是被害清官,陳慶和那十幾條命又無處可放。
書吏在結案文書前坐了一夜,最後把木匣中每張紙都謄錄進去。沒有證據的地方便寫“疑”,能夠查明的便寫“實”。
縣丞看後大怒:“你寫這些,是想讓州府說新寧縣前後兩任縣令都沒本事?”
書吏道:“大人可以删。”
縣丞拿起筆,遲遲沒有落下。
若删了,案子乾淨,他也輕松。可往後再有人看見案卷,只會知道一個瘋子殺了許多人,不會知道那些人為何被選中,也不會知道陳慶為何冤死。
他最終把筆扔回桌上:“送上去。挨罵也是你先挨。”
書吏抱着案卷行禮:“是。”
這份文書未必能改變什麽。州府或許會擱置,也可能只把解微明定成一個失察之官。可至少沒有人替死者和活人把答案提前寫完。
消息貼出去,百姓卻不買賬。
有人說解大人是難得的清官,被瘋弟弟害死;有人說縣令才是真正的判官,狼一樣的男人只是替他辦事。兩邊在告示前吵了幾日,誰也說服不了誰。
那些曾因解執安而大仇得報的人,悄悄給兄弟二人燒紙。被誤殺的陳慶家人則帶着孩子來到縣衙,在門前潑了一盆污水。
污水流過“明鏡高懸”的匾額影子,很快滲進磚縫。
姜雲沒有阻止。
她曾經以為做錯便罰、做對便賞,像在戰場上分清敵我。可一個人可能今日救人,明日害人;一條律法可能護住無辜,也可能讓受害者等不到結果。
“想那麽多做什麽?”葉茗把她從縣衙門口拉開,“你又不做縣令。”
“我若是縣令,會不會比他做得好?”
“不會。”
姜雲轉頭:“你不能猶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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