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7 章(2/2)
解微明看了葉茗片刻:“你很會說話。”
“靠這個活過幾年。”
“可世道不會因為幾句話變好。”
“殺幾個人也不會。”
兩人都沒有提高聲音,叔己卻聽得背後發緊。他以前覺得有罪便殺,乾淨利落。現在卻發現,問題不在殺錯一個人時怎麽辦,而在一個人有了決定誰該死的權力以後,誰還能告訴他錯了。
解微明若真讓解執安殺過人,那些死者裏或許确實沒有好人。
可下一次呢?
姜雲翻到那名糧商的案卷末尾。夾頁裏還有一張沒有歸檔的狀紙,是個老婦寫的。她不會寫字,請路邊先生代筆,告糧商賣給她家的糧摻了石粉,兒媳和孫子吃後腹痛而亡。
狀紙沒有落款,也沒有手印,因為老婦遞狀前便病死了。
“這樣的人呢?”解微明問,“沒有苦主,沒有足夠證據。糧商可以繼續開倉賣糧。等查明時,也許又死十個人。”
姜雲道:“所以你讓解執安殺了他?”
“我沒有這樣說。”
“可你希望他死。”
“是。”
解微明第一次答得沒有回避。
“我希望他死,與我是否讓人殺他,是兩回事。”
“對你是兩回事。”珠珠道,“對解執安也是嗎?”
解微明看向她。
珠珠拿起案卷,學着他方才的語氣:“這個人害死那麽多人,為什麽還能活。”
她又換成解執安說話時那種直直的口氣:“哥哥不想他活。”
“然後他就去殺。”
她模仿得并不像,意思卻足夠清楚。
解微明把狀紙從姜雲手中抽走,放回原處:“人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他不是我的刀。”
“那你為什麽一直把刀放在手邊?”葉茗問。
“我沒有養他,也沒有關他。你們口口聲聲說他是人,現在又說我應當替他每一次選擇負責,不覺得矛盾?”
葉茗道:“若你只把他當一個能聽懂話的人,當然不必。可你明知道他聽不懂你沒有說出口的那一半。”
解微明沒有作聲。
“律法也有沒說出口的一半。”姜雲忽然道,“它寫誰有罪,也寫如何證明。你只取前一半,解執安便只聽前一半。”
“難道因為證據不夠,就由着罪人活?”
“不是由着。”姜雲道,“是繼續找證據,改不合适的律法,讓下一次不必靠一個人暗地裏決定。”
“改要十年,二十年。今日受害的人等不到。”
“所以你替他們殺了,再說以後會改?”
解微明把木箱合上。箱蓋落下,将那十幾滴墨全鎖在裏面。
“我說過,沒有證據證明人是執安殺的。”
談話又回到原處。
沒有人能夠從他嘴裏得到一句承認。
珠珠忽然把藍布放在案卷上:“他為什麽聽你的?”
解微明低頭看着那塊布。
“他不聽任何人的。”
“可他說你是哥哥。”
“家裏是這樣告訴他的。”
“什麽意思?”
解微明沒有解釋,只将藍布推回珠珠面前:“收好。等找到他,再還。”
姜雲道:“你也在找他?”
“他越界了。”
“從什麽時候開始算越界?”
“王氏沒有要他殺李順,他卻去了王家。”
“以前那些人便不算?”
解微明道:“以前沒有證據證明是他。”
仍是那句話,有證據便抓,沒有便查。
聽起來公正得挑不出錯。
葉茗卻聽見了另一層意思。以前的人死了,解微明不查到底;現在解執安開始不照他的判斷行事,便成了越界。
這不是兄長管教弟弟。
更像主人發現自己放出去的獸,不再只咬他指過的人。
門外有人擊鼓鳴冤。
來的是一對兄弟中的弟弟。他滿頭是血,跪在堂下,說父母留下的田産都被兄長占了,自己上門理論,反被打斷兩根手指。
兄長很快被帶來,卻拿出一份白紙黑字的分家文書。文書上有父母畫押,也有族老作證,田産确實全歸兄長。
弟弟嘶聲道:“那是我哥逼爹娘按的手印!”
族老不肯承認。
證據清楚,傷人的罪可以判,田産卻很難追回。
解微明審到天黑,最終命兄長賠償醫藥錢,暫将田契封存,等找到更多證人再議。
退堂以後,他沒有立刻離開。書吏來收案卷,被他擡手攔住。
“去查分家那日,族老家中是不是欠過他的銀錢。再問當時伺候二老的下人,不必驚動雙方。”
書吏領命而去。
姜雲站在側門看見這一幕。解微明并非不願完善律法,也不是遇見疑案便只想殺人。他會查,會等,也會替一個被打斷手指的人把暫時找不到的證據繼續找下去。
正因為如此,那些墨點才更讓人不安。
他不是不知道什麽是正當的辦法。
他只是給自己留了另一個更快的辦法。
兄長離開縣衙時還在笑。
他經過葉茗身邊,壓低聲音道:“等得再久,地也是我的。”
葉茗回頭看向堂上。
解微明也聽見了。
他提筆在那人的名字旁停了一會兒。
一滴墨落在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