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漫畫家(1/2)
成為漫畫家
清晨六點的風還帶着夜露的涼意,林盞把最後一張畫稿塞進信封時,指節已經凍得發白。她對着鏡子理了理洗得發白的校服,把信封貼在胸口——那裏面是她投給《星漫周刊》的第十份稿件,畫着一個住在圖書館閣樓裏的少女,每天趁閉館後在書脊上畫滿星星。
十七歲的林盞,世界是由畫室的白熾燈、教室裏的數學公式和出租屋的泡面香組成的。父母在她十歲那年離異,她跟着母親搬來這座陌生的城市,母親在菜市場擺攤賣菜,每天淩晨三點就要起床進貨。林盞總記得母親雙手凍得通紅的樣子,所以她把畫畫當成了秘密,不敢說出口——她知道,那支幾十塊錢的漫畫筆,是母親好幾天的菜錢。
第一次被人看見畫稿,是在高二的自習課上。同桌沈柚湊過來,指着她課本空白處的速寫:“林盞,你畫的這個姐姐,眼睛裏好像有光。”林盞慌忙把課本合上,臉頰發燙:“随便畫的。”可沈柚卻把那頁紙撕下來,小心翼翼夾進自己的筆記本:“我覺得你畫得比雜志上的還好。”
那天晚上,林盞在出租屋的書桌前坐了很久。她翻開壓在枕頭下的舊畫本,裏面是她從小學開始畫的人物:有穿着公主裙的小女孩,有戴着眼鏡的老師,還有母親賣菜時的樣子。畫本的扉頁上,是她用鉛筆寫的字:“我要成為漫畫家,讓媽媽不用再那麽辛苦。”
高考結束後,林盞以超出分數線三十分的成績考上了本地的大學,專業卻是母親選的會計學。她把錄取通知書放進抽屜,轉身去文具店買了一套新的漫畫工具。母親看到那些筆和顏料時,把它們摔在地上:“我供你讀書不是讓你乾這個的!畫畫能當飯吃嗎?”林盞蹲在地上撿畫筆,眼淚掉在顏料管上,暈開一片藍:“媽,我會兼顧好的,我真的喜歡畫畫。”
大學四年,林盞成了時間的魔術師。白天她在教室裏聽老師講財務報表,晚上躲在宿舍的被窩裏用平板畫漫畫。她的第一部連載作品《閣樓星光》發表在一個小衆漫畫網站上,每周更新兩頁,沒有稿費,只有零星幾個讀者留言。沈柚是她的第一個粉絲,每次更新都會在評論區寫長長的讀後感:“林盞,你筆下的少女像在發光,我也想住在那樣的閣樓裏。”
轉折發生在大三的冬天。《星漫周刊》舉辦全國漫畫大賽,主題是“平凡中的微光”。林盞畫了一個菜市場的故事:賣菜的母親每天給樓下流浪貓留一根火腿腸,收攤後會在路燈下看女兒寄來的畫;買豆腐的老爺爺總是給放學的孩子多舀一勺豆腐腦;打掃衛生的阿姨會把別人扔掉的玩具撿回來,洗乾淨送給小區裏的小朋友。她把母親的樣子畫進了漫畫裏,畫裏的母親穿着藏青色的圍裙,眼角有細紋,卻笑得很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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