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X03(2/2)
說實話,我前男友長得還挺帥,唱歌又好聽,經常在社交媒體上更新一些自己的演奏視頻,我覺得但凡是不瞎不聾多多少少都應該給他點個贊,但不知道是不是這人又愛搞抽象,即使有如此卓越的先天條件,每次在媒體上的點贊還是只有可憐的兩位數。
我懷疑其他人有眼無珠,但也慶幸他們有眼無珠(要真過的比我好可還了得?)
這麽看起來,買贊似乎是最好的選擇。
可惜,我忘了綠網行動。
為了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提供安心、良好的網絡購物環境,平臺嚴令禁止這樣的行為。
.......
好的,又一條路被堵死,真是天要亡我,我還能有什麽辦法?
乾脆擺爛吧,也就是我的第三個辦法。
說起來,我跟前男友認識三年,在一起四個月,在一起時說的話還沒當朋友多,戀愛全靠生理性喜歡談,我不認為我很了解他,同時也不認為他很了解我。
現在分手這麽久,我賭他忘了我寫過小說,更賭他不知道我的筆名,沒辦法認出我。
本來就是,就算同一個IP又怎麽樣。
就算不小心點贊了又怎麽樣?
反正他又不知道是我。
.......如果不是因為後來的事情,我感覺我可能不會再說我是真的真的真的恨上xhs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