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約法三章 不知某尚能(1/2)
第27章 約法三章 不知某尚能
千盞花燈搖曳如流動的星河, 将整座酒樓映得恍若白晝。
二樓欄杆邊,溧陽縣主昂着頭,憑高而立,紅色的披帛在夜風裏像一片欲散的紅霞。
楊十一郎伫立臺上, 手裏捧着那盞鳳凰燈, 袖口的銀線于燈下泛出細碎的光, 仰首時喉結微微滑動, “縣主, 我知道你喜歡紅色, 是那種宛如夕陽的色彩;我也知道你偏愛芍藥, 因為它開得燦爛;我還知道你喜歡鳳凰紋,願如它般振羽而飛。我很早便知悉縣主的喜好,我比縣主所認為的更加了解你。”
“可身如檐下苔草,怎敢妄想豔陽。所以, 我能做的唯有緘默不語。”
“其實我是一個很膽怯的人,有幾位阿兄在前面擋着, 并不需要承擔過多的風雨,”他越說越流暢,清朗的嗓音摒去嚣擾, “唯一的坎坷大概便是在情之一字上。自與縣主孩提一見,心有所屬後,我只鼓起過兩次勇氣。”
人群倏然安靜,楊十一郎頓了頓, 繼續道:“第一次, 是縣主問我是否敢高攀金枝,我後請人等長公主府門,得以訂立婚約。第二次, 是到竹滟書閣投花求助,在小報上撰文以闡明原委。而第三次,我想我已經用在今日了。”
他忽然笑了,燈火落進他眼裏,“我已對此詩,不知能否問問,縣主更喜歡哪個答案?”
溧陽縣主搭在欄杆上的手指無意收緊,穹頂華燈流轉,細碎的金光流淌下來,氤氲在兩人之間。
樓內靜的能聽見燭火的噼啪聲,溧陽縣主忽然松開緊握欄杆的手,後退了一步。
“楊十一,”她的聲音不大,卻能清晰地聽出一絲微不可察的輕顫,“你說是三次,可我怎麽記得是四次啊。”
楊十一呢捧着燈的手微微一頓。
“九年前的重陽宮宴,在東海池邊的假山石洞裏,”溧陽縣主一步一步沿着樓梯往下,裙裾拂過木制臺階,發出沙沙聲響,“那時,我被魏王養的狗給吓得爬得很高,下不來了。你明明也害怕得發抖,卻沒跑,揮着樹枝張牙舞爪地把狗趕開,又伸手接我。自己的胳膊撞在石棱上,劃了好長一道口子,卻只顧着問我‘縣主摔着了沒有’。”
“你......記得?”楊十一郎喉結又滑動一下,手裏的鳳凰燈變得滾燙。
“為什麽不記得?”溧陽縣主反問,“我又不是得了失憶症,很多事情只要有心想想,就能想起來。魯國夫人登門說項時,我亦可口稱那日在永興坊僅是戲言做不得數,但你以為我為何不拒絕?我堂堂長公主之女,只要想嫁,就一定找得到能娶的人。”
明麗的女娘已走到臺下,揚起臉看楊十一郎,身後的燈火映得她容顏朦胧,唯獨那雙眼睛亮得驚人。
“你想問我選哪一個回答,為什麽不先看看我給出的答案呢?”
楊十一郎手指探進絹紗與竹架之間的那道窄隙,剛剛觸及紙片邊緣,燭火陡然一晃,竟直接滑開。他額角沁出薄薄汗意,屏息凝神,終于撚住紙片,快而穩地抽了出來。
被燈煙熏得微黃的紙片上是溧陽縣主娟秀的字跡——“願逐和風歸舊蕊,莫叫零落各天涯。”
溧陽縣主的意思表達得很明确,不願與舊人天涯各自安好,非要再強求一二。
楊十一郎讀懂了詩中之意,心緒沸騰,張了張嘴,卻沒能發出聲音。
“所以,看明白了嗎?”溧陽縣主背手到身後,微微歪了頭,語氣很是狡黠,像極了那個兒時會拿狗尾巴草捉弄人的小女孩。
“縣主,你……”楊十一郎終于找回了自己的聲音,伸手把燈撥到一旁,沖到臺面邊緣就要往下跳,卻被溧陽縣主制止。
“就站在那兒,別動!”溧陽縣主不疾不徐道,“若要我與你重修舊好,你還需答應我三個條件才行。”
楊十一郎站得筆直,眼睛可憐兮兮地盯着溧陽縣主不放,只要不違背道義,不欺師滅祖,不違反律法,他就沒有什麽不能答應的。
溧陽縣主作勢清咳一聲,“其一,不得三心二意,若讓我發現你與旁的女子勾勾搭搭,你也就不必再做男人了。”
聞言,在場不少郎君下半身都感到一痛。旁的女娘發現夫郎變心,頂多鬧一場後和離了事,而溧陽縣主是真狠啊。
“其二,你我日後若要再成婚,需出府單過,我出門游玩,你也不得橫加乾涉。”
楊十一郎點頭道:“縣主你喜愛熱鬧,無論是在家中辦宴會,還是去郊外騎馬打獵,我絕無置喙。如果縣主不棄,我願追随在側。”
溧陽縣主給了他一個算你識相的眼神,接着說:“其三,生不生孩子由我說了算,你族中那些長輩,半個字也不許來催。”
楊十一郎旋即做了保證:“大兄大嫂膝下已有三子,家中并不需要我來傳宗接代。若縣主不想生子又怕膝下寂寞,過繼或收養孤兒均可。”
這三條要求一出,那些原本記得楊十一郎走了好運的人霎時噤了聲,繼而都是打從心底裏佩服他。
能守住一條就已經是千難萬難,更何況是三條?且條條都是這般嚴苛,難怪楊十一郎逃了婚,還能同溧陽縣主破鏡重圓。
“算你過關。”溧陽縣主提步躍上臺面,輕輕握住楊十一郎手腕,與他并肩而立。
少女的指尖微涼,一觸到皮膚,便引得楊十一郎渾身戰栗,手都不知道該往何處放。
溧陽縣主側頭,用只有他們兩個能聽見的聲音說:“本縣主的手都遞到你跟前了,還不牽嗎?不牽我可就走了。”
楊十一郎頂着紅溫的臉龐,反握住她的手,“多謝你,肯再給我一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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