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想要肖像權是要掏錢的(1/2)
第12章 想要肖像權是要掏錢的
辛內-薩拉乾咳兩聲打斷了幾人的寒暄後道:“鵬先生,我可以這麽稱呼你麽?”
“和大家一樣叫我蕭就可以。”蕭鵬道:“你們找我有什麽事情麽?”
辛內說道:“剛才在海底,我們看到你和那條鉸口鯊這麽親密,請問你是怎麽做到的?”
“哦,這個啊。”蕭鵬淡淡的說道:“很簡單,只需要愛與和平就行。”
衆人一臉黑線,你特麽的在逗我們?
蕭鵬也知道這個玩笑開得不太合适,眼珠一轉想出了主意,他回答道:“事實上是這樣的,我救過那條鯊魚,所以我們關系比較融洽。”
人生如戲全靠演技,瞎編呗!
辛內對攝影師阿爾芒使了個眼色示意他開始拍攝,蕭鵬一愣伸手擋住攝影機鏡頭:“怎麽還要攝影?”
辛內點點頭:“我們是電視五臺拍攝一檔電視節目。是關于地中海海洋生态及旅游的節目。剛才你在海底和鉸口鯊同游的畫面實在太美了,請你務必讓我們節目使用這美妙的畫面。”
蕭鵬微微皺眉剛要拒絕,辛內繼續說道:“當然,這畫面不是無償使用的,我們願意付出。。。。。。三萬歐元的出鏡費!而且節目播出後你肯定會受到關注變得有名氣!如果你同意我們就簽訂授權書。”
西方這邊非常注重隐私,如果拍攝電視節目不經過他人的允許使用了他人的樣子那就意味着賠錢,所有出現在鏡頭裏的人物都是經過授權後才能出現。
在這邊拍攝影視作品後都會先把影片交給保險公司的人來看一遍,而保險公司人員的工作就是檢查影片裏出現的每一個人物是否有形象使用授權書。如果他們檢查後依然出現了問題那面臨訴訟的時候就是保險公司來賠付。
而根據以前的案例來說每次這樣的訴訟賠付都是幾百萬起步甚至高達幾千萬。所以他們在錄制各種電視節目的時候非常重視這一點。
如果是昨天的話三萬歐元蕭鵬毫不猶豫的就點頭答應,可是剛才在海底他又撈上來一枚金幣和一枚銀幣,正所謂‘兜裏有糧遇事不慌’,蕭鵬搖了搖頭道:“辛內,你可能不了解我們華夏人,我們不喜歡出風頭。”
“能出名還不好?”辛內表示不解。
蕭鵬點頭:“我們華夏有句俗語叫做‘人怕出名豬怕壯’,所以我并不想出名,非常的遺憾,這三萬的出鏡費我想我是拿不到了。”
他說到這句話的時候,還在‘三萬’這個數字上加重了語氣。如果是華夏人在這,肯定明白蕭鵬的意思,這是嫌錢少呢!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