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竞业协议的反向操作(1/2)
八月,深圳的酷暑达到了顶峰。浩宇科技的人才流失率在经歷了七月的峰值后,隨著薪资普调和期权计划的落地,开始逐步回落。但林浩知道,这只是治標,不是治本。只要浩宇还在高速发展,只要竞爭对手还在虎视眈眈,人才战爭就永远不会结束。他需要一个更长远的解决方案。
一天下午,他把法务总监老陈叫到了办公室。老陈是浩宇最早的一批员工之一,四十多岁,戴著一副厚厚的黑框眼镜,说话慢条斯理,但每一句都经过深思熟虑。他在加入浩宇前,在一家知名律所做了十几年併购和智慧財產权业务,是林浩亲自挖来的。
“老陈,我想跟你聊聊竞业协议的事。”林浩开门见山。
老陈推了推眼镜,点了点头:“我也正想找你聊这个。最近离职的员工越来越多,法务部收到了不少关於竞业协议的諮询。按照行业惯例,核心岗位的员工离职后,应该签署竞业限制协议,限制他们在一定期限內加入竞爭对手。但目前我们的竞业协议覆盖率还很低,执行力度也不够。”
“如果我想彻底取消竞业协议呢”
老陈愣住了。他张了张嘴,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取消竞业协议这在网际网路行业简直是天方夜谭。竞业协议是公司保护自身商业机密和核心竞爭力的重要工具,尤其是在浩宇这样的高速成长型公司里,核心员工掌握著大量的技术秘密和战略信息。如果完全不设防,竞爭对手完全可以肆无忌惮地挖角,甚至通过挖来的员工获取浩宇的核心机密。
“林总,我理解你的想法,可能是想通过宽鬆的政策来留住人心。但取消竞业协议,风险太大了。”老陈斟酌著措辞,“我们可能会面临核心技术和商业机密泄露的风险。”
“我没说完全不设防。”林浩笑了笑,“我是说,换一种方式来『竞业』。”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份文件,递给老陈。老陈接过来,快速瀏览了一遍,然后眉头渐渐皱了起来,又慢慢舒展开来,最后变成了一种混合著惊讶和讚嘆的复杂表情。文件是一份新的期权协议补充条款,核心內容只有一段话:“员工离职后两年內,如创办与公司业务存在竞爭或互补关係的企业,公司享有优先投资权。公司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以不低於其他投资方的条件,对员工创办的企业进行首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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