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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她愿意宠着他(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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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凤:“小姑咯咯咯笑个不停,吓死个人了。”

孟永华放心了,他俯下身继续动作。

阮丽玲连忙扬声:“小凤,你乖乖坐客间等妈妈,妈妈找件衣服。”

等孟永华完事,阮丽玲赶紧穿好衣服打开门。

孟凤光着脚抱着胳膊坐在沙发上,见到阮丽玲连忙扑过来,“妈你怎么那么慢啊!我都数到61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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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家东边,鲁营长家。

霍雨薇抹着雪花膏。

鲁营长看着镜子里心不在焉的妻子,从后面搂住她,“想什么?”

霍雨薇抬头,「在想明月还有那个...」刚想出口,对上鲁培文带着小火苗的眼睛,话就变了。

“培文哥,想喝茶了?”

鲁培文轻笑,薇薇总是和他心灵相通。

他轻轻拥住霍雨薇,“红酒配浓茶,定然别有一番滋味。”

今天的红酒,久违了呢。

鲁培文品茶功底还是很不错的,先闻其香,再品其味,细品猛酌,一通操作下来,霍雨薇,醉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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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第二天又起迟了。

她看看身上的痕迹,咬了咬牙。

这人以前不这样的,昨晚不知发什么疯,说要在她身上全部打上烙印,还说打了烙印后她就是他一个人的。

还语气酸酸地说她现在要成为全营军士的梦中情人了。

后来迷迷糊糊地他好像说了什么「眉心血」,「眉心血」?那是什么?小说里不都是「心头血」么?

问他,说是做梦了。

还喊她「大众情人」

真是的。

好像她愿意出那个风头似的。

说到底,还不是他招来的烂桃花。

可这人倒好,惩罚竟然是...

明月穿好衣服后又拿条粉色的纱巾将脖子挡了起来。

纱巾是去市里领结婚证时买的,她要了一条红色应景,他又要了条粉色,非说她围粉色更好看。

可真是直男审美。

明月上辈子最不喜欢的就是粉色,因为粉色娇嫩,太柔弱了,就像桃花,一阵风雨过后就只能哀叹落红满地了。

她不是林黛玉,没有那悲诵葬花吟的资格。

那以后,她就喜欢生命力顽强的野花野草。

后来定居省城她甚至喜欢上了绿化带里种植的葱兰:看,那么糟糕的环境也不妨碍一遍一遍地盛开。

不过现在,她愿意宠着他。

不就是粉色娇嫩么,反正她现在正是娇嫩的年龄,三阿哥还没影子呢。

钟贞拎着织毛衣的袋子来敲门。

明月家里有一张木塌,钟贞喜欢坐那里和明月一起识字、写字、编织或者干其他活。

明月一张红润的俏脸,如初初绽放的花儿沾了露水般娇艳,粉色的纱巾下印痕若隐若现。

钟贞意味深长地冲明月夹夹眼。

明月不好意思了,“姐—”

“明月,你怀了别人的孩子嫁给桑大哥!你这个烂货!”

孟玉瑶突兀地声音响起来。

? ?给宝子们汇报下:PK没过,因为追读(就是读每日新章)不是很好。

? 不过编辑帮忙申请了复测。

? 所以,接下来四天,请宝子们帮忙收藏 追读。

? 蠢作者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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