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天青色等烟雨(3600月票加更)(2/2)
面对这样一首好歌,沈奇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配吗?
他配写出这首歌?配唱这首歌吗?
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如果说写出《杀手》,还可以说是《嘿社会》加钱哥的经历,外加灵感爆棚的妙手偶得之。
《听说》也可以是从生活中汲取营养,外加年轻人对爱情向往的终极幻想。
《青花瓷》……
对不起,沈奇就算拿锤子把脑袋敲得满头包,也酝酿不出哪怕一句歌词的灵感。
满头包的他只会说,悟空,你又调皮了。
如果硬着头皮拿出来,沈奇必然要陷入代笔、枪手、抄袭等各种争议。
没有证据?
对不起,那不是没有证据,只是暂时还没找到而已。
专家会拿出《杀手》和《青花瓷》放在一起分析,推断出这不可能是同一人创作的结论。
那么,歌曲是从哪里来的呢?
到时候肯定一堆的麻烦,尤其是沈奇这样连个经纪公司都没有的人。
他甚至连个像样的音乐老师都没有!
当然,也不是没办法。
沈奇可以把这首《青花瓷》藏起来。
把它通关掉,然后遗忘它,就当从来没有听到过。
等到2007年的时候,买一盘周杰轮的新专辑,插上耳机,等待曾经听过的熟悉旋律响起。
不知道那时……
心情是怎样的滋味。
是否会泛起周星星般的惆怅:
曾经有一首经典的歌曲摆在他的面前,他没有珍惜,直到真正失去它的那一刻,他才追悔莫及。
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此。
如果上天能够给他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
沈奇会说三个字:“funnyudpee!”
天与弗取,反受其咎!
以后魔法书再给新世界,如果还有好东西,那是不是都要把好东西丢开,只能捡一些边角料,谨小慎微地混在娱乐圈的边缘。
不可能的!
除非他捡垃圾吃上瘾了。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
既然走了这条路,又不愿意伏低做小,沈奇其实早就做好了选择。
一时的犹豫是对前路未知的茫然,他也不过是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罢了。
但是他并不优柔寡断。
真要是优柔寡断,就不会弃文从武,跑去走体育生路线。
就不会没有任何挣扎,放弃编制去打工。
就不会看到横店的宣传海报,决定南下横店当群演。
每一步走得跨度都很大。
大不了,就说拍《神雕侠侣》的时候,跟着剧组走南闯北,尤其是见识到了江南风光,再加上又是古装剧,有感而发的创作出了歌曲。
这首歌的安排也很简单。
可以找人拍个短片,或者弄个fsh动画,搭配上这首歌去参加博客大赛。
找谁呢?
刘艺菲就不错,正好《神雕侠侣》的制作班底还没有解散,这两个月还经常有补拍镜头。
让刘艺菲置身江南小镇,古装出镜,搭配上《青花瓷》的音乐,绝对是一场听觉和视觉的双重盛宴!
只要主办方要脸,博客大赛的冠军肯定就是他的。
到时候沈奇的个人博客,热度会更上一层楼——没经纪公司,没有公关团队的短板会弥补不少。
万一周杰轮看到了。
那就不是六万块钱能解决的了。
毕竟,周杰轮比林俊杰有钱,可以好好地宰一顿。
说不定还能让周杰轮欠个人情——可以让他来电影里客串一两分钟。
沈奇还可以在电影里哼唱这首歌,就比如他骑车送外卖的时候,嘴里哼着“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等到电影上映的时候,大家估计就会好奇这是什么歌了。
这首歌的彩铃,肯定也比《杀手》表现好。
必须要做到利益最大化。
沈奇平复了一番心情,才去看看这首歌的v到底讲了什么。
到底是多好的v,才能配得上这样的神曲。
结果……就这?
为了得到男一的“青花瓷”宝物,男二掳走了男一的女人,然后把女人给上了。
男一带着青花瓷来换心爱的女人,但男二言而无信,杀害了女子。
女人死在了男二的怀里。
还好,这并不是最终结局,后边还有一世。
这一世的女人属于男二。
三人在青花瓷的拍卖会上相逢。
男一勾搭上了女人,把男二给绿了。
男二恼羞成怒,派人干掉了男一,最后男一死在了女人怀里。
呃……没有第三世了。
前世今生,不知道该说是你绿我来我绿你,还是该说都是青花瓷惹的祸。
看完v,沈奇都被干沉默了。
四五分钟的v,沈奇随随便便就给通关了。
男一100,男二100。
尝一尝什么叫专业演员对耍帅演员的降维打击。
此时,肯定不能世界通关。
v不是重点,里头的词曲才是,沈奇需要完整的搬出来。
就真像是青花瓷一样,稍微有点儿磕碰都是巨大的损失。
这次在没有注册版权之前,他是不敢把歌曲呈现给其他音乐人了。
那纯粹是考验人性。
好在沈奇现在已经能够自己搬运这些东西。
不需要哼唱给别人听。
不管是作词作曲编曲他都能完成——反正只是搬运,又不是让他创作出来。
当然,不能录出来,想要无损搬运还是有些难度的。
尤其是里头还涉及到不少乐器,乐器配置是个难题。
马靖明显感觉到沈奇来他这里的次数增加了,因为他自己觉得屁股疼。
没办法,枣庄辣子鸡吃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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