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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3章 旧事如天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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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中,周瑜曾说过一句话:既生瑜何生亮。,凌琛的名字也响彻了南都的十大家族,凌老爷子当机立断立了他为继承人。

从此,我的人生便陷入了和他争高低的怪圈之中。

而我,从未赢过。

爷爷之前对我的笑脸,也变成了怒气和失望。

童年的那段经历,我的记忆已经变得模糊不清,能想起的,只有不断的鞭打,责骂,以及我对凌琛深入到骨髓里的憎恨和厌恶。

到了少年时,大概是我大了,爷爷不再打我,可我对凌琛的厌恶并没有减少。

这个时候,爷爷已经不打我,他只是会拐弯抹角的和我说凌家的大少爷有多么优秀,让凌老爷子在南都的十大家族中,有多少长脸,他会说将来凌家一定成为南都第一大家族,而我们季家,永远只能这么沉默低调下去。

教过我的老师,都评价我年少早慧,心思多虑,爷爷的话,我都懂,这比鞭打我,更让我难受。

这时候的我,心里已经存了一股很执拗的念头。

我可以不为家族争光,季家可以不做南都的第一大家族,可我一定要赢凌琛,哪怕一次!

机会来了,十六岁时,我现班上有个女生,很喜欢凌琛,她是高中的校花,长得很漂亮,皮肤很好,而凌琛,貌似对她也有点好感,我曾经见过一向对谁都很冷淡的凌琛,居然对她笑了笑。

少女情怀总是诗,年轻单纯的女孩子,总是很容易被打动的,我只需要时不时的表示关心,说一说甜言蜜语,她的心就渐渐向我这边倾斜。

当她害羞的跟我说,她已经喜欢上我时,我知道最终的机会来了。

我半哄半骗夺走了她的清白之身,我知道要做安全措施,可我什么都没做,我无所谓她怀不怀孕,我也不关心。

第二天,我像打了胜战一样,很得意的对凌琛说,“我已经把你喜欢的女孩子睡了!她现在是我的了!你以后看见她走远点!否则”

我记得当时凌琛很诧异的反问道,“我喜欢的女孩子?谁?”

我心里一沉,有那么一刹那,我怀疑自己弄错了,随即我暗中安慰自己,凌琛一向冷静,他一定在做戏。

“就那个谁”

我说了女孩的名字,凌琛皱了皱眉,“你说的是谁?”

我怔住了,心唰的沉了下去,凌琛连我说的是谁都不知道,他怎么可能喜欢她?

可是,他当时明明对她笑了啊,笑容还那么明亮,开心。

“季云深,你真奇怪。”

凌琛淡淡的看了我一眼,走了。

后来我才知道,凌琛当时在笑,不是对那个女孩子笑,而是因为看见她的旁边正好跑过一只小狗,阳光下,小狗的毛闪闪亮,小狗看向凌琛,凌琛对小狗笑了笑。

一只狗

他是对狗笑,而不是对女孩笑!

所以,我所谓的赢了他,只是我的一厢情愿,自作多情?

后来,女孩怀孕了。

事情闹得很大,我一句解释也没说,直接承认了是我做的,爷爷给了那家人很多钱,打掉了孩子,送我出国。

我记得我出国的前一晚,爷爷让人狠狠打了我一顿,几乎将我的腿都打断了,身上全都是血,当时疼得我晕了过去。

醒来时,现已经过去了一夜,人已经在去美国的飞机上。

听爷爷派来监视我,也是为了防止我死在国外的朱医生说,我昏过去后,爷爷不许任何人救我,就由着我趴在冰凉的地上趴了一夜,第二天,直接将我丢上飞机。

我听了,一点也不觉得惊讶。

这是我们家的传统,爷爷说,身为继承人,不能在任何人面前露出孱弱的姿态,否则,敌人会趁你虚弱时,攻击你,要你的命。

所以,从小到大,我被爷爷打晕很多次,爷爷都不许任何人送我去医院,他说,他绝不允许我在任何人面前,暴露脆弱,医生也不行!

爷爷还说,一个继承人,如果让自己受伤,那是无能!

只有不处理伤口,自己愈合,才能记住!

就算重伤,生命垂危,逼不得已要动手术,也绝不能打麻药,他说,一个继承人,只有深刻体验到那种割肉剔骨的巨大痛楚,才能记在心里,下次才不会犯同样的错误!

不得不说,爷爷这种任何人都不会赞同的变态的训练方式,有很大的成效。

不知是不是我的身体,知道没有人,没有药物救我,除了自救别无他法,所以,每次受伤后,它都能很快的自动愈合,连朱医生都对此惊讶不已。

人体的潜能,就是这样被激出来。

这算不算因祸得福?

到了美国后,我白天在学校读书,晚上去各大地下拳场打拳。

我像个疯子一样,疯狂的迷恋拳击场上的血肉横飞,我享受把对手打得半死不活的样子,我也享受对手把我打得一身是伤,奄奄一息。

我享受着那种巨大的,强烈的,让人头晕目眩的痛苦,它们就像罂粟一样,吸引着我,让我无法戒除。

我记得有一个晚上,我和一个黑人拳击手对战,一开始,他把我打得节节败退,我身上都是伤,眼睛肿得厉害,视线变得很模糊,连看都看不清楚对方,牙齿也被打掉了两颗,嘴里全是血。

那个黑人拳击手,得意洋洋的看着我,冲我竖起中指,用英语说了句,“中国废物!就你这样,你没有赢我的机会!”

在那一刻,我仿佛看见了凌琛。

他居高临下的看着我,表情很冷漠,他的眼里连我的影子都没有,他连一个眼神,都不屑于给我。

我从小到大,都赢不了凌琛,逃出了国外,还要受他的影响,被他牢牢压在下面吗?

不!我不服!我不甘心!

我吞咽着嘴里腥甜可口的血,它们就像兴奋剂一样,一流入我的身体里,就让我浑身充满了力量,刺激着我疯狂的反击。

我把黑人拳手打倒在地,还在不停的打,拳头狠狠的打着他的头,裁判想要来拉开我,被我一拳打倒。

我把黑人拳手当成了凌琛,我要彻底的打败他,我疯狂的打他的头。

最后,他死了,脑袋被打扁了,脑浆都出来了。

全场的观众,呆了三秒之后,爆出疯狂的欢呼声,无数的钞票扔向我。

对!这就是地下拳场!

这里的观众比任何地方的观众都疯狂,渴望鲜血,越是血液横飞,越是疯狂变态的殴斗,他们越喜欢!

我为什么喜欢这里?

因为我和他们一样疯狂,贪恋鲜血,贪恋那种极致的暴力,伤痛,打斗。

这件事并没有掀起什么浪花,也没有后续。

地下拳场打黑拳打死人,并不是什么稀奇事,开办地下拳场的,多是当地的混道上的老大,有钱优势有人手,他们有的是办法解决这种事。

爷爷并不阻止我打黑拳,因为我打黑拳,能提升我的战斗力,对爷爷来说,是喜闻乐见的,他只是不许朱医生给我治伤。

我也不需要朱医生帮我治伤,打拳受的伤都不重,我的身体自己就能快的愈合。

从十六岁到十八岁,仅仅两年,我就打遍了学校所在的城市的地下拳场,他们给我封了一个绰号:来自东方的战龙。

所有打黑拳的,都怕碰上我,因为之前被我活生生用拳头把脑袋打开花的黑人拳击手,是这座城市地下拳场排名数一数二的拳手。

连那样厉害的人都落得那样惨死的下场,他们很怕自己也一样。

其实,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在拳击赛场上打死过人,因为再无人敢像那个黑人拳击手一样挑衅我,看低我,我自然也不会将对手当成凌琛。

没有对手的日子很寂寞。

我打遍了所有拳击手,日子开始过得无聊。

好在十八岁的我,升入了大学,去了另一个更大的城市,可是短短半年后,我又把这座城市的地下拳场打了个遍。

我开始去旁边的城市的地下拳场打,因为白天要上课,我不能去得太远,只能去隔壁的城市。

半年多过去了,我去过了周边几个城市的地下拳场,我的名声也越来越响亮,但是,无论是拳击手还是观众,以及地下拳场的老大,他们只知道我来自东方,只知道我很变态,其他的一无所知。

曾经,有地下拳场的老大想招募我为他们打拳,我拒绝了。

他们派人偷袭我,那一次,我差点死在一条偏僻的巷子里,不过,最后,是我把偷袭我的人弄死了。

后来这件事怎么解决的呢?

我一个人当然无法对抗他们,是爷爷出手了,他联合当地的其他混道上的老大,把这家地下拳场一锅端了,从此,爷爷严禁我再打黑拳,因为在他看来,我的战斗力已经没有办法有很大的提升了,他希望我往更全面的方向展,更像一个优秀不凡的继承人。

爷爷说这话时,末尾还加了一句,比如凌家的凌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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