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3章 金澈琦的过去(2/2)
“金澈琦。”涂元立也干了一杯酒,“看在你此刻还像个人的份上,有什么屁就快放吧!大爷我今天给你这个面子!”
“呵呵。”金澈琦丝毫不计较,“我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去了国外......”
——
原来,金尔石为了栽培金澈琦,确实耗费了很多心思。
金澈琦还在牙牙学语的时候,就让黄震手把手带着启蒙开智。
在他认字后,就直接聘请名师在课余时间,教导他中西哲学和军事历史。
可怜黄震这个头号牛马,既要在缅北担任金澈琦的私塾先生,又要往返海城做连巨腾的衣食父母。
还不能让人知道。
这就很牛逼了,罗志祥的时间管理都不一定有他规划得好。
在金澈琦慢慢长大后,中学期间,金尔石就已经对他进行军事实训。
只不过,他并没有把儿子送去军校。
作为毒枭,他很清楚意识到自己没有搞经济建设的能力,所以他把希望寄托在金澈琦身上。
他把金澈琦送去美国读金融,读社会学。
期待他日接班的时候,金澈琦能够把金家的地盘发展成整个缅北最发达的地区。
金家父子两人理念分歧很大,可是有一点却是一致的。
他们都想当缅北王。
——
原本这一切都是按部就班的。
直到金澈琦在留学期间认识了很多朋友......
他发现自己在霉国,根本就毫无地位可言,那些白人压根就不拿自己当人看。
他也经常在唐人街打滚,和那里的华人交情匪浅。
有一次,自恃人多势众的他,在学校里调戏了一头倭国母狗。
没想到,那头母狗找来一堆黑人白人男朋友,把自己揍了个屁滚尿流。
气不过的金澈琦,当即在华人街找来自己的江湖朋友。
那些混黑社会的好汉,二话不说就召集人马打了回去,直打到对方黑白配跪成好几排不停给自己磕头认怂。
金澈琦感觉自己好不威风。
可是,第二天,唐人街里的那些江湖好汉,就开始接连倒霉。
先是很多人莫名其妙被殴打,被暗杀。
接着,那些华人名下的餐馆、酒店以及其他物业,总会被各种莫名其妙的理由遭到查封。
短短一个月时间,那些威风凛凛的江湖好汉,就全部成了无家可归的乞丐。
金澈琦还没反应过来,一个男孩就带着一个大叔出现在他面前。
男孩就是那头倭狗的白人男朋友之一,也是挨揍后跪地哭得最惨的那一个。
而那个大叔,和男孩的眉眼依稀有几分相似。
更要命的是,这个大叔的照片曾经好几次出现在《时代周刊》上。
他是华尔街的大鳄,能够只手遮天的存在。
金澈琦明白了。
他惹不起。
——
被白人父子狠狠羞辱过后。
金澈琦没有愤怒,反而对大叔的圈子十分向往。
他没有再想着去报复,而是转头就抛弃了自己的江湖朋友,死乞白赖对着那个白人男孩认错。
最后,那对父子轻蔑地让他学狗吠。
金澈琦果真“汪汪”了两声。
白人父子放声大笑,当即就邀请他共同参与一个高端饭局。
没想到,金澈琦就在那饭局上,被那对父子,以及父子的朋友......上了。
都是男的,就是你们想象的那个上。
金澈琦没有醉,他全程清醒地接受了这群衣冠禽兽的蹂躏。
他很痛。
可是他就这样成为了白人的朋友。
他们给他介绍了更多的朋友,带着他进入了更高的圈层,还有那个令人闻风丧胆的萝莉岛。
尽管金澈琦只是别人碟子里的菜......
但这并不妨碍他狗仗人势。
毕竟,白人们也需要忠诚的狗。
金澈琦卖掉了屁股,换来了西方这群白皮猪的一个身份认同。
或者说,塑造。
那就是,多尔衮的后人。
——
“老头子不懂。他到死都不懂......”
金澈琦说到这里,自嘲一笑。
“那个白人男孩,比我小三岁。他父亲当着所有人的面让他骑在我背上,我跪了,我爬了,我笑着爬的。”
“在他们面前,我微不足道,可也正是因为他们,才有如今中日韩缅手眼通天的金澈琦!”
“呵呵!”涂元立笑了,“原来你只不过是犹太豢养的狗。”
“涂元立,你不懂!”
金澈琦脸上掠过几分痛苦:“为了金家,为了大业,这都是值得的!”
涂元立没有说话。
别说金尔石不能理解,自己也理解不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