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7章 党内警告(2/2)
季鸿鸣翻开文件夹,声音不大,但通过麦克风传遍了礼堂的每一个角落。
“经查,原南郊县县委书记周远,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长期压制群众举报;”
“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
季鸿鸣抬头目光扫过全场,一字一顿地念出了最后的处理决定。
“经由市纪委场合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台下鸦雀无声。
季鸿鸣继续往下念。
“原南郊县住建局局长朱航,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纵横配合利用其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经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纪委批准,决定给予朱航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原南郊县财政局副局长刘成海,违反政治纪律,企图伪造身份证件外逃,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原南郊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张磊,违反政治纪律,伙同谈人对抗组织审查,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涉案金额高达三千五百余万元,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一个又一个的名字,一条又一条罪名,一项又一项处分,林志远的声音平稳而笃定,像是一把利刃,一下一下切割着会场里的空气。
第一批留置的科级、副科级干部,全部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其中涉案超过五百万元的全部移动司法机关,一些涉案金额相对较小、情节相对较轻,但也受到了留党察看、政务撤职等处分。
当季鸿鸣念到最后一个名字的时候,全场的空气仿佛凝固了。
“赵伟,现任南郊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台下所有的目光都看向了主席台左侧,赵伟坐在那里,稳如泰山,脸上看不到任何情绪波动。
“赵伟同志在担任南郊县副县长、县长期间,对周远等人违纪违法问题知情不报,存在失职失察问题。”
“在担任县长期间,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力,对部分工程项目审批把关不严,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方面履职不到位。”
“鉴于赵伟同志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能够主动交代自身问题,积极配合组织审查,且保存并向组织提供了大量关键证据材料,为案件突破作出重要贡献,具备重大立功表现。”
季鸿鸣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经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赵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进行训勉谈话。”